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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世說新語》中熱衷調(diào)侃權(quán)力的士大夫們

2023-05-23 09:10:57 來源:新京報網(wǎng) 作者:劉三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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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又有誰知道,這些特立高標的名士風(fēng)度之下,涌動著怎樣的暗流,那些任誕與不羈的言行之中,拖曳著怎樣的憂傷與無奈的鎖鏈。

假作真時真亦假,無還有處有作無,在這真假有無之間,寫盡了一段世事滄桑。睜開眼時,紙端皆是江河曠遠,人間高蹈;閉起眼時,卻只望見世間多少暗涌。

本文為《世說》專題第四篇。
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,主者捕之。未至發(fā)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——《世說新語·政事》

魯迅評《世說新語》時曾說,“記言則玄遠冷雋,記行則高簡瑰奇。”恰與《世說新語》三十六門的開篇《德行》中對陳蕃(字仲舉)的描述“言為士則,行為世范”合轍。言與行的刻畫,正是《世說新語》的撰述核心,這些言行的主體,均為漢末、魏、晉的士大夫,可稱廣義的魏晉風(fēng)流。

帝王將相在其中,也只見風(fēng)標急智,異行妙語,可以說,在《世說新語》這本著重勾勒士人精神世界輪廓的作品之中,權(quán)力身份反倒退居次席,只能與名士同列。這在中國古代,不能不說是一種罕見的“平等”,更有意思的是,由權(quán)力賦予官僚身份的士大夫們,在《世說新語》中展示的言行,反倒相當熱衷于解構(gòu)權(quán)力,原因何在呢?

《政事》是《世說新語》的第三門,位列《德行》《言語》之后,可見其在作者心目中的重要性,僅次于言、行??煞浅S幸馑嫉氖牵墩隆芬婚T前三條的主角都是一個人,陳寔(字仲弓)。

本文出自2023年5月12日新京報書評周刊專題《世說》中的B05。

《政事》無正事?

《世說新語》中的這條記載,很能反映東晉的士風(fēng)乃至整個社會的風(fēng)貌,細究起來,大家會發(fā)現(xiàn)東晉跟我國歷史上的大部分王朝頗為不同。

陳寔是東漢潁川郡許縣人,最高職務(wù)只做到沛國太丘縣長,所以,世人也稱他為陳太丘。陳寔一生四為郡功曹,五辟豫州,六辟三公,再辟大將軍府,東漢末年兩次黨錮都名列其中,隱居二十年,朝廷多次征辟授官都堅決推辭,以德行名聞天下。漢靈帝中平四年(187年)卒于家中,會葬者達三萬余人、車數(shù)千輛,司空荀爽、太仆令韓融等執(zhí)子孫禮者以百數(shù),大將軍何進遣使吊祭,中郎蔡邕為他撰《陳太丘碑文》,其中贊他“文為德表,范為士則”,上謚為“文范先生”。

陳寔的士林聲望毋庸置疑,在世時“天下服其德”,太尉楊賜、司徒陳耽,每次封拜為三公九卿,大臣祝賀時,都會辭謝感嘆,慚愧自己先于陳寔擔當大位,黨禁解除之后,只要三公出缺,就有人提議公車征拜陳寔,卻被他反復(fù)拒絕。在陳寔去世后許久,放牛娃出身的鄧艾,在十二歲時跟著母親到潁川,讀到了《陳太丘碑文》,還受其感染,改名為鄧范,字士則,后來宗族有同名者才改名鄧艾,字士載。

顯然,陳寔作為一個時代的標桿人物當之無愧,可《政事》一門所記錄的三條,都是他在太丘長任上的軼事,相比該門之下的其他主人公,他的職位是最低的,權(quán)力也是最小的,當然,時間也是最早的,行事風(fēng)格上,更是大相徑庭,同列一門相當?shù)眠`和。

先來看第一條,說是陳寔在做太丘長的時候,有縣吏謊稱母親得病請假,事情敗露后被捕,陳寔直接令縣吏殺掉他。主簿請求將此人送入獄中拷打追查其他的罪行,陳寔說:“欺君不忠,病母不孝;不忠不孝,其罪莫大??记蟊娂?,豈復(fù)過此!”

這話需要解釋一下,東漢時郡縣官吏,除了郡守、丞、尉和縣令、丞、尉為朝廷任命的長吏外,其余屬吏是以廷為朝,以太守、縣令為君,這取的是春秋之義,所以,縣吏欺騙主君才定性為不忠,謊稱母親有病,今天看也是不孝,在陳寔看來,不忠不孝是最大的罪,什么惡事也比不了。

現(xiàn)代法律有個常識是罪刑相適應(yīng)原則,刑罰的性質(zhì)和強度要與犯罪的性質(zhì)和嚴重程度相適應(yīng),輕罪輕刑,重罪重刑,罪刑相稱,罰當其罪。陳寔殺死這個縣吏,明顯是輕罪重刑,不符合現(xiàn)代法治文明自不待言,就連秦漢法律的規(guī)定,他也是公然違背的。

據(jù)《后漢書·襄楷傳》記載,東漢明帝時曾定下制度,天下死刑都要上報朝廷,得到批復(fù)后再執(zhí)行,這是為了“重人命”,可東漢中后期幾十年間,地方長吏嫌程序繁瑣,在獄中直接殺死犯人,事后上報為病亡,朝廷也聽之任之。陳寔殺吏,無疑也是一樣的套路,可《世說新語》記錄這段春秋決獄的邏輯,分明是褒揚的態(tài)度。

南宋刻本《世說新語·政事》。

如果說,陳寔此舉,還算是便宜行事的話,第二件事,就完全是對朝廷律令邏輯的反動了。說是有盜賊劫財殺死人,主管的官吏抓住了犯人,陳寔還沒趕到事發(fā)地,半路聽說有一家人生子后殺嬰的,立刻調(diào)轉(zhuǎn)車頭去管這件事。主簿說,盜賊事大,應(yīng)該先查辦,陳寔回復(fù)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!”

這里最重要的時代背景就是主簿所說的“賊大”,東漢承襲了秦朝、西漢的上計制度,“秋冬歲盡,各計縣戶口、墾田、錢谷入出,盜賊多少,上其集(計)簿。”一縣主官每年最重要的考核指標之中,戶口數(shù)、墾田數(shù)、錢谷收支,都是日常工作,一任縣令再是勸課農(nóng)桑,也不見得有多大的政績,可盜賊多少,卻是一目了然的事,也是真正的政績指標。

比如列名于《漢書·循吏傳》的西漢潁川太守黃霸,政績的一項就是獄中八年沒有重罪的囚犯;西漢渤海太守龔遂,單車上任,郡中因連年饑荒為盜的百姓,“棄其兵弩而持鉤鋤”;西漢南陽太守召信臣治政,令“盜賊獄訟衰止”。列名于《后漢書·循吏傳》的東漢雍丘令劉矩也務(wù)求息訟;東漢不其令董恢則是“牢獄連年無囚”。

所謂“循吏”就是“奉法循理之吏”,陳寔算嗎?顯而易見,陳寔在太丘長任上的治政原則,符合春秋之義,自然之性,卻絕不符合朝廷的法度和行政程序,至于它屬于什么性質(zhì)的政事,《世說新語》的編撰者,通過第三條“陳元方候袁公”中陳紀(字元方)之口,作出了解釋。

陳紀是陳寔的兒子,他十一歲時曾拜訪袁公。袁公問他:“你父親在太丘縣任職時,遠遠近近的人都稱頌他,他都做了什么呢?”陳紀說:“老父在太丘時,以德安撫強者,用仁撫慰弱者,讓他們隨心安居,時間長了就越發(fā)敬重我父親。”袁公說:“我曾做過鄴縣令,也是這么做的,是你父親學(xué)我,還是我學(xué)你父親?”陳紀說:“周公、孔子,異世而出,周旋動靜,萬里如一;周公不師孔子,孔子亦不師周公。”

這一段與該門中其他條目不同,不涉及刑獄、選舉、文書、議政、勤儉任何一項的具體政務(wù),而是專門的評價,先是提煉出了陳寔治政的精髓“恣其所安”,這與《史記·律書》中司馬遷所說的“人民樂業(yè),因其欲然,能不擾亂,故百姓遂安”可謂一脈相承,而陳紀之后以周公、孔子比擬陳寔與袁公,則點明了,二人的治道殊途同歸,都是圣賢之道。

以此言之,則《政事》一門中選取的人物故事,脈絡(luò)自然明晰。

其后有三條,為西晉重臣山濤的事跡。山濤本為竹林七賢之一,在魏晉禪代之際,最終投向了司馬氏新朝,并推舉好友嵇康為官,結(jié)果遭到了對方公開絕交的拒絕,待到嵇康被殺時,又將自己的幼子嵇紹托付給了山濤。

而山濤在西晉也頗受重用,尤其是典選舉,“舉無失才”。

在這之后,則是一條山濤舉薦嵇紹的記載,嵇康被殺后二十年,時年二十八歲的嵇紹被山濤推舉為秘書郎,晉武帝直接任命嵇紹為秘書丞,嵇紹于是問山濤怎么回事,山濤說,我替你想了很久了,并借用了《周易》中天地盈虛的道理解釋,就像天地四時,有開始就有結(jié)束,雖然司馬氏于你有殺父之仇,你得向前看不是?

嵇紹出仕之后,挺身衛(wèi)護晉惠帝司馬衷,留下了“嵇侍中血”的典故,成為忠臣的代名詞,可后世論者對嵇紹仕晉,卻并不寬容。朱熹、王夫之則根本不認可蕩陰之忠,認為他罔顧殺父之仇,“不孝之罪通于天矣!”

如果將陳寔的三條與山濤的三條對照,恰可形成一個對比,面對政治與人倫的選擇時,陳寔所選都是自然人倫,而山濤所重,卻是皇權(quán)政治,人物的臧否自在其中。

更有意思是,其中選擇了庾冰、王導(dǎo)、何充等幾位東晉名臣的故事,竟然涉及的是辦公態(tài)度。

一條是盛夏中王導(dǎo)探望庾冰,勸他,天氣熱,處理公事可以簡略一些,庾冰反駁,如果你留下公事不辦,天下人也未必覺得妥當。一條是王導(dǎo)晚年幾乎不辦公,只在任命文書上簽字畫諾,自己感嘆說,別人都說我老糊涂了,后人恐怕會懷念我的糊涂。再一條,則是王濛、劉惔和支道林一起看望驃騎將軍何充,何充看公文沒理他們,王濛說,我們是想找你談玄的,你怎么一直看這些東西?何充回復(fù):“我不看此,卿等何以得存?”

對此,顧炎武在《日知錄》犀利地抨擊:“魏晉人之清談何以亡天下?是孟子所謂楊墨之言,至于使天下無父無君而入于禽獸者也。”

居官無官官之事,

處事無事事之心

現(xiàn)實是,《政事》一門中其余東晉故事多如此類,輕刑、免罰,甚至隨意處置公事,如果說東漢的主題還是捍衛(wèi)名教,西晉的已經(jīng)是忠孝取舍,到了東晉,干脆是做事不做事了,哪怕如桓溫、謝安等風(fēng)流人物,見諸記載的也很難說是善舉。

桓溫在荊州時,想要廣布恩德,恥于嚴刑,屬官令史當受杖刑,棍棒只在衣服上滑過,桓溫的兒子桓式年輕,看到這場景,對桓溫說,這棍棒上接云腳,下擦地皮,桓溫說,就這樣我還怕打得重了。

至于謝安輔政時,兵戶徒眾紛紛逃亡,躲藏在建康秦淮河南塘的船里,有人建議去搜檢一番,謝安不同意,說,要是容不下這些人,“何以為京都?”

單拎出來,句句都是妙語,可作為執(zhí)政者明知問題存在,卻無所更張,原因何在呢?

答案就在《任誕》一門中王恭(字孝伯)的妙語中:不必有奇才,只需“常得無事、痛飲酒、熟讀離騷”就可稱為名士。

喝酒、讀離騷都不難理解,常得無事中的“事”是什么呢?正是“政事”的事,確切地說,是“事功”的事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正如孫綽在誄文中對早逝的劉惔的評價“居官無官官之事,處事無事事之心”,通俗地說,干什么不吆喝什么,卻被當時人視為名言。

魏晉墓壁畫中的官員圖像。

列名竹林七賢之一的阮籍,擔任步兵校尉的前因,竟是因為官署的廚中有三百斛佳釀的舊藏,就理直氣壯地為酒求官;而王徽之任桓溫的騎兵參軍之后,更是一不知道自己的職責(zé),二不知道存馬的數(shù)量,三不知戰(zhàn)馬的損耗,反倒以妙語回復(fù)長官:“未知生,焉知死?”可以說是理直氣壯地尸位素餐。

關(guān)于這種現(xiàn)象的成因,前賢議論甚多,有提及士族腐朽的,有談司馬氏得國不正,回避忠而提倡孝的,也有談到漢末、曹魏、兩晉之際權(quán)力斗爭殘酷,士大夫不得不寄情自然以逃避政治的,可謂各持一端,但往往只能解釋個人的旨趣,卻對整體的政風(fēng)少有著墨。

其實,在《政事》一門中已有觸及。賈充為西晉定律令,和羊祜一起找太傅鄭沖征詢意見,鄭沖推脫,我是愚昧怯懦之人,搞不懂法律嚴明的要旨,還是賈充說,這是皇帝要你稍加潤色,鄭沖才草草提了一點意見。可見,鄭沖并非不懂,而是刻意藏拙,原因何在呢?

如前文所述,陳寔所處的東漢末年,由于朝廷昏暗,士大夫居下治政,還有維護名教秩序的動機,是在朝廷賴以治下的律令秩序下,理直氣壯地選擇春秋之義;待到魏晉禪代之際,君臣父子的基本倫理顛覆,權(quán)力控制下的律令秩序卻得以延續(xù),曹魏《黃初律》、西晉《泰始律》的編撰無不建立在前代律令的增刪之上。

這就意味著,對社會公共領(lǐng)域起到根本約束作用的禮法,徹底倒向了權(quán)力主導(dǎo),盡管魏晉新律在名義上進行了儒家化改造,其基礎(chǔ)卻始終是秦漢律令傳統(tǒng),直白地說,就是暴秦遺傳下來的系統(tǒng)性殘酷。在此條件下,政權(quán)對強宗弱民的“恣其所安”,已經(jīng)不再有東漢末期士大夫依托儒家倫理對現(xiàn)實黑暗糾偏的功能,而是淪為了現(xiàn)實社會中恃強凌弱的幫兇。

在此條件下,《政事》自然演變成為各種“名士”的言行表演賽,待到終章,已經(jīng)是“不知治化何如”了。

責(zé)任編輯:馮小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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